注意!小心詐騙
今日收到檢舉,經本公司查證非本公司授權之一切版權所有
此人已侵害本公司
「著作權法」第九十一條
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。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,不構成著作權侵害。
「著作權法」第九十二條
擅自以公開口述、公開播送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展示、改作、編輯、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「著作權法」第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:一、侵害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。二、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。三、以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、第三款、第五款或第六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。但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情形,不在此限。四、違反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者。
本公司將採取法律採取法律行動!
不肖人士 勿心存僥倖 以身試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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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 客戶/合作通路(以下簡稱"貴單位"),您好:
感謝您對本公司之愛護與支持。我司原名「卓瑩光波有限公司」,
自2019年10月17日起獲得經濟部函示核准,
正式更名為「卓瑩光波股份有限公司」。
由於更名,我司申請之衛生福利部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上之登記商品名稱、藥商名稱、製造商名稱等欄位資訊亦需同時變更,並於2020年8月21日起變更生效。因此舊版包裝盒印刷品需請貴單位協助寄回,以利更新作業,其商品本身內容物品質正常無瑕疵,懇請貴單位知悉並協助處理。
針對本事宜,我司提供以下對策,並將相關資訊公告於我司官網(www.cinn.com.tw),且以email發函通知貴單位。
1.因舊版與新版包裝盒,只有商品名稱、藥商名稱、製造商名稱有做變更。依法規我司於2020年8月20日前所製造、出售、出廠、寄倉物流之商品,皆可沿用至2021年1月21日,我司預計於此6個月內期間完成包裝盒階段性改善及回收驗章計劃。
2.為符合法規,於2021年1月21日前,若貴單位持有舊包裝商品,請您主動來電通知,並附上貴單位資訊直接郵寄回我司,來回運費會由我司支付。
服務電話:03-4904168,請寄到工廠地址(桃園市觀音區上大里上大二路36號)
3.自2020年1月1日起,我司一律使用"變更後"公司名稱與地址。包括對內及對外之各式文件、信函、合約資料、發票、帳號、稅號、圖章、標誌等。
4."變更後"名稱及通訊地址如下:
名稱:卓瑩光波股份有限公司
- 公司通訊地址: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199巷96號9F
- 工廠通訊地址:328桃園市觀音區上大二路36號
如貴單位仍有疑問請來電或來函指教,造成不便,請多包涵,謝謝!
卓瑩光波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
2020年9月26日